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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个”文件 及任总讲话精神的通知

发布者:Thinkgem   点击数:474   发布时间:2016-11-04

各税务师事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严禁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3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的通知》(税总函[2016]407号 )(以下简称“两个”文件),对涉税中介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同时,为加强行业党建,落实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的要求,进一步促进行业健康长远发展,2016815日,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任荣发同志在全国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会议上作了《加强行业党建工作 加快转型升级 促进税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讲话(以下简称“任总讲话”),深刻地阐述了行业发展定位,指导行业转型升级,为行业下一步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省税协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两个”文件及任总讲话精神,多次召开会长专题办公会,部署相关工作。深入事务所调研,召开片区部分事务所所长座谈会,了解行业发展中的困难与问题,并对部分该回避的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指导,加强行业自律,配合两局进行清理整顿。对“福建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备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召集专家委员会委员对部分涉税鉴证业务操作指南进行修订,规范执业行为。向省福建省国税局主要领导、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及有关处室汇报行业基本情况、面临的形势和困难,以及协会的想法和建议,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取得主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当前,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贯彻落实“两个”文件及任总讲话精神,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学习领会“两个”文件及任总讲话精神,树立行业发展信心,依规依据开展涉税服务。

“两个”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央巡视组的整改工作要求,为了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市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师行业转型升级而制发的。任总讲话是“两个”文件下发后总局领导作的一次重要讲话,是经过王军局长亲自审定并代表了总局党组意见,对引导行业转变观念、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指导行业发展等有着重要意义。

各事务所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正确理解“两个”文件特别是任总讲话的内涵。首先要按照两个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清理,规范执业,加强事务所的自律行为;其次是认清当前形势,树立行业发展信心,顺势而为,及时转变观念,加快转型升级。

任总讲话中指出:为各类企业代理记账业务,是拓展代理纳税申报和税务咨询等综合性代理业务的基础,有助于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地,是向财会服务市场拓展业务的敲门砖和金钥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只是纳税申报代理流程的一个中间环节,实质上属于纳税申报准备。因此,向代理纳税申报全流程服务转型、开展包括代理纳税申报的全代理服务是必然选择。作为税务代理主力军的税务师把纳税申报代理业务作为主营业务,回归了《征管法》第八十九条关于税务代理人的规定,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属于从事法定业务,是税务师的竞争优势所在《征管法》第89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八条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各事务所要深刻领悟任总讲话精神,依照《征管法》及国税发[2009]79号要求,依规依据开展涉税服务。要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提供全代理服务和综合代理服务的理念,确立纳税申报代理和税务咨询的主业地位,并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拓宽服务范围,积极探索税收筹划、纳税评估、兼并重组、企业纳税健康体检等高端涉税服务,主动参与、争取海关稽查、税务稽查等政府购买中介服务,保收入、稳增长。要主动出击,不等不靠,积极寻求市场。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注税行业及事务所的宣传力度,多与企业沟通、协调,让企业了解注税行业,以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客户的青睐与认可。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善练内功,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步伐。

为贯彻落实“两个”文件及任总讲话精神,应行业转型升级要求,省税协对“福建省涉税业务报备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预计11月中旬上线;对相关业务准则进行了再修订,预计11月份下发。各事务所要密切关注,严格执行。事务所要按照行业自律相关要求,对涉税业务进行报备,方便行业协会统计、分析行业发展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及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参考;要按照相关业务准则要求出具相关文书,制定统一规范的工作底稿,保证执业质量,为事务所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充分发挥“三方”沟通机制平台的积极作用,实现“三方”共赢。

三方沟通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增进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和纳税人三方的相互信任,及时了解和解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纳税人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三方沟通协调中存在的问题。在当前行业面临的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各事务所要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税总发[2016]101号)要求,充分发挥该机制平台的作用,积极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多沟通、多汇报,取得税务机关的理解与支持,要向纳税人多宣传、多服务,取得纳税人的信任与认可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福建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1025日印发

打字:陈丽萍                            校对:施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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